当前位置:首页 > 科学新闻 > 正文

高校实验楼内消防设施不合格,被罚4.1万元

 作者: 来源: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发布时间:2024/2/12 9:44:20 字体大小:

近日,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处罚消息:保定理工学院实验楼室内消火栓供水主管道漏水,供水阀门关闭,导致室内消火栓无水,系统整体无法正常使用,已不具备灭火功能(主要违法事实);消防设施、器材、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(事由)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。

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《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目之规定,给予保定理工学院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(4.1万元人民币)的行政处罚。

信源地址:/html/shownews.aspx          
分享1
版权声明
?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,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“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;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,请与我们接洽。
?